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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浙江]宁波创新安置模式搭建房源信息平台

  • 2016/08/01
  • 3716
  • 作者:佚名

截至今年4月底,宁波市已完成棚户区改造5485户、42.44万平方米,其中选择货币化安置的4077户,货币化安置率达74.3%;全市新开工安置房(含货币化安置)10462套(户)……

截至今年4月底,宁波市已完成棚户区改造5485户、42.44万平方米,其中选择货币化安置的4077户,货币化安置率达74.3%;全市新开工安置房(含货币化安置)10462套(户);全市商品住宅库存去化周期为14.9个月,比2015年年底缩短了19.2%。

随着危旧住宅改造项目的陆续签约,宁波市的货币化安置率还将继续提高。

为进一步改善城市居民住房条件和生活环境、切实消除房屋安全隐患、完善城市功能,浙江省宁波市着眼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从稳增长、扩内需的战略大局出发,调整全市棚户区改造工作重点,大规模启动成片危旧住宅区改造,大力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

做法

宁波市加强引导,鼓励被征收人选择货币化安置。

2014年10月,宁波市政府出台的《宁波市关于推进以成片危旧住宅区为重点的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2014年~2017年,宁波市计划实施城市棚户区改造10万户、1000万平方米,其中争取完成成片危旧住宅区改造300万平方米。在改造中,要求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引导以征收方式实施改造、以货币化方式进行安置。

2015年,宁波市陆续出台了《宁波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宁波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助、奖励规定》、《关于大力推进住房保障和棚户区改造征收安置货币化的通知》等政策文件,规定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时选择货币安置的被征收人,给予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15%的货币补偿补助,如在征收补偿协议生效之日起24个月内购买该市行政区域内房屋的(含二手房),还可另外获得不超过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10%的购房补助。去年以来,宁波中心城区共完成15个危旧住宅区改造项目,总改造户数7348户,选择货币化安置的有5674户,货币化安置率为84%。

2016年5月,宁波市重新测定公布了商品住宅平均价格,并制订了《宁波市城中村改造货币安置补偿补助和奖励标准》,提高了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货币补偿标准。对选择货币安置的被拆迁人,在商品住宅平均价格的基础上,由原来增加5%的奖励提高到增加20%,补偿资金用于购房的再增加5%购房补助,增强了货币化安置在城中村改造中的吸引力。

模式

在棚户区改造中,宁波市主要采用直接货币化安置、市场化回购、货币+存量房拍卖、房票置换、调产安置货币回购等模式,并搭建了宁波市市场房源信息平台,努力提高货币化安置率。

直接货币化安置。从危旧房改造情况看,由于征收补助政策相对优惠、自行购买房源选择余地大且不受地域限制,被征收人直接选择货币化安置的比例超过80%。据抽样统计,在中心城区选择货币化安置的3614户被征收人中,已经购房并享受10%购房补助的有1484户,货币化安置率为41%。在县(市)区中,宁海县的货币化购房率最高,达到70%。

市场化回购。主要用于零星危房解危改造。由于房屋危险等级高,不适合采用加固改造等解危方式,且整体规模小、涉及户数少、群众解危要求迫切、意见统一,如采用征收方式难以在短时间内进行安置。通过市场评估价进行回购改造,货币化安置率达100%。

货币+存量房拍卖。2015年年底,市政府确定原则上不再新建棚户区改造征收安置房,并出台了相关政策,打通房源转换通道,将库存商品房、二手房、存量安置房、多余保障性住房等统筹用于棚改安置。去年,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和江东区先后推出近700套存量安置房源,通过产权交易中心平台以竞价方式定向出售给选择货币化安置的棚改被征收人。这既让市民得到了实惠,又出售了库存多年的零星安置房,盘活了国有资产。

“房票”置换。宁波市部分县(市)区还创新采用“房票”方式进行安置。“房票”列明所有人、面值、使用截止日期等信息,面值主要由房屋评估价值、签约搬迁奖励费、一次性补偿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和其他补助等组成。选择“房票”安置方式,与直接货币安置方式相比,补助金额可提高14%左右。“房票”还可在被征收人间转让,一张“房票”相当于一笔能在规定区域内选购房屋的定额购房款。这既保证了被征收人的利益,又有助于消化房地产库存。

调产安置货币回购。针对城中村改造项目,宁波市探索采用调产安置货币回购方式,对原已签订调产安置协议中尚未安置的可安置面积进行货币回购,加快安置,缓解拆迁、改造、安置进度不统一的矛盾。如鄞州区中心区改造项目已对1273户调产安置协议进行了回购,回购面积15.86万平方米,发放回购补偿资金18.4亿元;东部新城棚户区改造项目对2391户调产安置协议进行回购,回购面积约18.24万平方米,发放回购金额22.62亿元。

搭建市场房源信息平台。今年4月11日,宁波市市场房源信息平台正式上线,并整合了全市市场房源信息。通过该平台,市民可查询到全市所有商品房楼盘信息及销售情况、所有房产经纪人二手房房源登记信息,为选择货币化安置的被征收人提供了更加切实有效的服务。

文章来源:造价通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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