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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建立典型案件曝光制度,增强案件查处震慑力-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2016/08/26
  • 2617
  • 作者:佚名

加大曝光力度 依法惩处违法行为:一是建立典型案件曝光制度。二是实行典型违法案件备案制。三是组织核查典型违法案件。四是公开曝光典型违法案件。……

加大曝光力度 依法惩处违法行为

一是建立典型案件曝光制度。制订并印发《关于做好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典型违法案件曝光工作的通知》,在全省实行典型违法案件曝光制度,要求具有行政处罚权的各部门,对依法查处的典型违法案件在各部门网站或新闻媒体向社会公众曝光。目前,省、市、县(区)三级均建立了典型违法案件曝光制度。

二是实行典型违法案件备案制。切实落实省政府出台的《河北省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办法》和我厅制订的《河北省建设行政处罚案件备案办法》,印发《关于按月报送稽查执法和案件处理情况的通知》,各设区市每季度曝光一批有影响的案件。对不按时曝光或不按时向我厅备案的,除进行全省通报外,还将对该部门的行政执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三是组织核查典型违法案件。为确保上报典型违法案件的质量,防止出现案件处理不到位、行政处罚不合法等情况,我厅对各设区市上报的典型违法案件,重点从主要违法事实、处理结果及主要法律依据等方面进行严格核查。

四是公开曝光典型违法案件。落实省政府出台的《河北省行政处罚结果公开制度》,建立与新闻媒体沟通协作工作机制,每年分两期向社会公开曝光若干典型违法案件。

近3年来,我厅公开曝光涉及违法建设、违法预售、违规变更规划、工程质量安全等8个方面的典型违法案件200件。通过人民网、新华网、新浪网等进行报道,在社会上引起较大反响,发挥了警示震慑作用。

建立“黑名单”制度,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

通过建立并推行违法行为记录制度(“黑名单”制度),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强化对建设行政相对人市场行为的监管,推进建设市场诚信体系建设。

一是健全完善制度。按照“以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为实施主体,以执法相对人违法行为为内容,以信息网络为平台,以完善建设市场监管体制、建立建设市场诚信体系为目标”原则,制订并出台了《河北省建设行政相对人违法行为记录办法》。引入记分评价机制,印发了《违法行为记分办法》和《进一步做好违法行为记录工作的通知》等配套文件,完善违法行为记录制度,加强和规范记录管理工作。

二是加强技术支持。组织研发“建设行政相对人违法行为记录系统”,涵盖建设领域各类企业和各类执业注册类人员,实现了对整个建设系统行政相对人违法行为记录信息的收集、整理、记入、查询、信息统计分析等功能,搭建了省、市、县三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三是规范执法目录。依据现行法律、法规编制《河北省建设行政相对人违法行为记录范围目录》(2015年版),并及时进行修订与更新。其中,企业类涵盖四大领域、违法条目622项,注册和审批人员类包括11类、违法条目140项。

四是注重成果运用。将公开曝光典型违法案件和市场主体、执业人员的违法行为记入“建设行政相对人违法行为记录系统”。各级监管部门将记入违法行为信用信息的单位和个人,列为重点监督检查对象,实行闭合管理,并将违法信息应用于行政许可、市场准入、招标投标、评优评奖等市场监管诸多环节中,依法予以限制,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的社会氛围。

近3年,全系统共记入违法行为信用信息3271条,为有关部门和单位提供服务信息53486份,推进了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全国一张网”建设,加强了对违法行为的社会监督。

近3年来,全系统实施行政处罚案件12143件,对10959家单位或个人实施了行政处罚或处理,极大震慑了违法责任主体,有效遏制了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规范了市场秩序,推进了全省新型城镇化和“法治河北”建设。

文章来源:造价通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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