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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广东]湛江市召开建筑业“营改增”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宣贯会

  • 2016/05/25
  • 2912
  • 作者:佚名

5月19日下午,市住建局召开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宣贯会。各县(市、区)住建、财政、审计等部门,以及全市建设行业企业有关负责人和技术人员参加会议。

召开宣贯会

5月19日下午,市住建局召开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宣贯会。各县(市、区)住建、财政、审计等部门,以及全市建设行业企业有关负责人和技术人员参加会议。

省“营改增”宣讲专家、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副总工程师张中宣讲

湛江市住建局总工程师邓学坚作动员讲话

为适应国家税制改革要求,确保我省建筑业“营改增”工作顺利实施,省住建厅日前印发了《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调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明确了“营改增”后工程计价依据,指导和规范从业人员计价行为。

湛江市建设工程造价站站长李东海主持

市住建局总工程师邓学坚表示,通过组织宣贯培训,使全市各级住建部门和相关建设行业企业进一步理解和领会“营改增”的相关政策,熟悉掌握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方法,深刻认识到“营改增”给建筑业转型升级、健康发展带来的积极意义。省住建厅有关人员到现场,对建筑业“营改增”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技术进行讲解;相关技术人员对“营改增”后建设工程计价相关软件进行演示。

软件工程师对软件进行演示

各县(市、区)相关部门和单位人员参加会议

我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将密切关注“营改增”后出现的计价问题,及时为社会提供服务,为计价活动平稳过渡营造有利环境,保证工程造价合理,维护建筑市场良好秩序。

文章来源:造价通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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