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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广东]近6000户籍家庭和来穗务工人员家庭获配公租房

  • 2016/09/30
  • 3744
  • 作者:佚名

9月28日下午,广州市2016年第一批户籍家庭公共租赁住房(下称公租房)摇号预配租仪式暨首次来穗务工人员公租房摇号配租仪式在市房地产大厦礼堂举行。经过系统摇号,5222户户籍家庭

9月28日下午,广州市2016年第一批户籍家庭公共租赁住房(下称公租房)摇号预配租仪式暨首次来穗务工人员公租房摇号配租仪式在市房地产大厦礼堂举行。经过系统摇号,5222户户籍家庭获预配租公租房,138户来穗务工人员获配租公租房。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申请家庭代表、新闻媒体以及市公证处公证员等共同见证摇号(预)配租过程。

一、户籍家庭公租房摇号预配租情况

(一)5696户户籍家庭参加摇号预配租

本次共有5787户户籍家庭参加了意向登记,其中,有72户家庭经复核不符合本次意向登记条件;有15户家庭在街道受理意向登记后表示放弃参加本次意向登记;有4户家庭在街道受理意向登记后因提交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资料,视为放弃本次意向登记。为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分配,市住房保障办于9月18日至22日对参加意向登记的家庭名单及意向登记情况在网站进行了公示,同时接受异议申诉。公示期间,受理异议申诉1宗,经核查,对该户家庭的异议申诉成立。经公示及复核,最终参加摇号预配租的家庭共5696户,其中,对象一家庭3493户,对象二家庭2203户。

根据意向登记情况,本次供应的房源为5916套,其中南悦花苑3354套,瑞东花园1067套,详见下表。

2016年第一批户籍公租房供应房源表

序号 小区 区域 总计 户型 一房 一房一厅 两房一厅 三房一厅 1 南悦花苑 白云区 3354 1420 1062 872 2 龙归花园 白云区 957 724 125 48 60 3 瑞东花园 黄埔区 1067 312 301 389 65 4 棠德花苑(新建) 天河区 538 190 296 52 合计 5916 1036 2036 1795 1049

(二)5222户户籍家庭获得预配租资格

本次户籍家庭公租房分配采取先向对象一配租,配租后剩余房源再向对象二配租的方式。其中,对象一按照家庭人口与户型对应原则、配租顺序原则、多房源点选择原则的先后顺序进行系统随机配房,对象二按照家庭人口与户型对应原则、多房源点选择原则的先后顺序进行系统随机配房,经摇号,5222户家庭取得公租房预配租资格,其中,对象一 3308户,对象二1914户。

9月29日至10月4日,市住房保障办将通过市住建委网站(http://www.gzcc.gov.cn)公布户籍家庭获得预配租资格名单,同时接受投诉举报。公众对公示家庭资格有异议,可在此期间拨打电话12345、递交举报信(地址:越秀区豪贤路仁生里36号市住房保障办事窗口,邮编:510030)投诉和举报。举报单位或个人必须提供单位真实名称或本人真实姓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和具体举报内容,否则视为无效举报。

(三)对象一须参加资格复核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在签订公租房租赁合同前,市住房保障部门将联同民政部门对户籍家庭中的对象一进行资格复核。10月9日至14日,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将向辖区获得预配租资格的对象一家庭派发《资格复核通知》及《资格复核表》等相关资料,获得预配租资格的对象一家庭从10月17日起按规定递交资格复核材料,相关部门将按程序对其进行资格复核,未在规定时间内(10月17日至28日)递交资格复核材料的家庭视为放弃配租。

经复核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对象一家庭,以及公租房保障申请审核通过,符合公租房配租条件的对象二家庭将于12月起办理公租房入住相关手续。

取得预配租资格后放弃的家庭,须在10月17日前前往市住房保障办事窗口(地址:越秀区豪贤路仁生里36号)书面确认弃租。在规定时间内书面确认弃租的家庭,视作自弃租的次月新申请住房保障,系统自动随机产生轮候号,进入轮候册第三序列。例如:申请家庭1月书面确认弃租,将在3月最后一天与2月提交住房保障申请的家庭一同由系统自动产生轮候号,进入轮候册第三序列。未在规定时间内书面确认弃租的,视为放弃公租房保障。优先配租对象只享受一次优先配租机会,如获配租公租房后弃租,再次申请配租公租房的,不再给予优先配租。

二、来穗务工人员公租房摇号配租情况

将市本级公租房面向来穗务工人员开放,是广州市贯彻中央、省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实际举措。广州作为改革开放的先行地和国家重要中心城市、国际商贸中心和综合交通枢纽,吸引了大量来穗人员来这里就业创业和生活居住,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生力军。广州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工作,以优化来穗人员积分制入户、随迁子女积分制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位、享受社会医疗救助等关爱广大来穗人员的政策措施为抓手,有序建立来穗人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制度体系,不断提高来穗人员服务水平,提升来穗人员的融入感、认同感和幸福感。去年11月,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来穗务工人员申请承租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实施细则》,将来穗时间长、稳定就业的中低收入来穗务工人员和高技能人才或受表彰、获荣誉称号的来穗务工人员纳入住房保障范围,这是广州首次将来穗人员纳入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畴。

(一)138户来穗务工人员参加摇号配租

本次共有1370户来穗务工人员提交了公租房网上预申请。市住房保障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于9月18日至22日在网站公示公租房申请审核通过名单,同时接受异议申诉。公示期间,受理异议申诉47宗,经核查,对其中33户家庭的异议申诉不成立,对 14户家庭的异议申诉成立。经公示及复核,最终参加摇号配租的家庭共138 户。

(二)138户来穗务工人员获得配公租房

本次推出的公租房供应量大于参加配租的来穗务工人员家庭数,为便于集中分配和服务,在确保参加摇号配租的家庭均能成功分配到公租房的基础上,本次分配房源共220套,详见下表:

2016年来穗务工人员公租房房源情况表

序号 房源点 区域 总套数 户型(单位:套) 备注 一房型 一房一厅 二房一厅 三房一厅 1 龙归花园 白云区  140 46 15 42  37    2 瑞东花园 黄埔区  80   40 40    合计 220 46 55 82 37  

本次来穗务工人员公租房分配按照家庭人口与户型对应原则、配租顺序原则、多房源点选择原则的先后顺序进行系统随机配房,经摇号,138户家庭获配公租房。9月29日,市住房保障办会同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将通过网站(http://www.gzcc.gov.cn、http://lsj.gz.gov.cn、http://wsbs.gz.gov.cn/gz/gzf)公告来穗务工人员摇号配租结果。

(三)10月31日起办理入住

获得配租的来穗务工人员家庭可于10月19日至26日前往居住地所在街(镇)领取入住通知,按入住通知规定的时间从10月31日起办理入住手续。

配租完成后申请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除不可抗力外,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视同放弃配租资格;放弃配租资格的,5年后方可重新申请。

文章来源: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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